三星豪禮 超有視

活動時間

2018年9月3日(星期一)~2018年12月2日(星期日)

回函(登錄)時間

2018年9月3日(星期一)~2018年12月7日(星期五)

活動方式

凡於活動期間,購買電視指定機種(見回函表之「購買產品欄」),方符合活動資格。並以回函或線上登錄申請(見「贈品兌換方式」),經審核文件齊全無誤,即可獲得指定贈品。

贈品兌換方式

A.  回函:於2018年12月7日(星期五)前(以郵戳或快遞單據為憑),將活動回函表、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同意書、發票或銷貨明細及保證卡影本(註明購買型號+產品機身序號+需加蓋店章) 以掛號或快遞等方式寄至『台北市內湖區陽光街292號2樓B區 【三星活動小組】收』

B.  線上登錄:於2018年12月7日(星期五)於三星贈品兌換線上登錄網頁進行登錄。

參加方法

  1. 本活動限於期間2018年9月3日(星期一)~2018年12月2日(星期日),購買三星電視指定機種(見回函表之購買產品欄),方符合活動資格。
  2. 本活動需於2018年12月7日(星期五)前完成線上登錄,或將活動回函表、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同意書、發票或銷貨明細及原廠保證卡影本(註明購買型號+產品機身序號+需加蓋店章),以掛號或快遞等方式寄至『台北市內湖區陽光街292號2樓B區【三星活動小組】收』(以郵戳為憑)。
  3. 如有資料遺漏或需補件,消費者需於2018年12月14日(星期五)前 (以郵戳或快遞單據為憑)補齊資料,如未於期限內完成補件則視同喪失活動資格。
購買產品 贈品選項 贈品圖
暢遊視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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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禮三選一
好禮一:30,000「亞洲萬里通」里數
*審核成功後,將以簡訊提供里數兌換序號,請至「亞洲萬里通」官網進行兌換。
好禮二:Harman/kardon聯名款 Soundbar HW-N850/ZW (NT$44,900)
好禮三:Samsung Galaxy Note9 (NT$30,900)
*128G乙支,產品隨機出貨,恕不挑色。
影音尊榮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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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禮三選一
好禮一:10,000「亞洲萬里通」里數
*審核成功後,將以簡訊提供里數兌換序號,請至「亞洲萬里通」官網進行兌換。
好禮二:Soundbar HW-N650/ZW (NT$15,900)
好禮三:7-11 虛擬商品卡7,000元
*虛擬商品卡序號將以手機簡訊或Email發送。
*詳細序號使用方法請參考三星活動網頁。
絕美顏質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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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虛擬商品卡3,000元
*虛擬商品卡序號將以手機簡訊或Email發送。
*詳細序號使用方法請參考三星活動網頁。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參加者請務必確認個人資料之正確性,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因資料不全或錯誤,致無法核對、通知活動相關訊息或送達獎項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2. 產品型號與序號須正確填寫,如有無法辨別等情形,主辦單位得拒絕提供贈品。
  3. 贈品以實物為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亦不得要求折換等值現金。若贈品贈送完畢,台灣三星電子有權更換等值獎品。若兌換者於取得獎品後,發生參與本活動之三星電子指定產品退貨情形,台灣三星電子保留不提供獎品或請求返還已提供之指定獎品之權利。
  4. 台灣三星電子不會要求您至ATM匯款或進行其他轉帳設定,提醒您如接獲可疑電話,請直撥165反詐騙諮詢中心查證。
  5. 台灣三星電子保留最終核准與否及活動變更/修改或終止之權利,恕不另行通知。如因本活動發生任何爭議,悉以台灣三星電子對於該爭議之判定為準。
  6. 如有任何活動問題請洽『三星活動小組』活動專線:02-6603-8545。
  7. 選擇「亞洲萬里通」里數的消費者,須於「亞洲萬里通」官網登入會員,輸入兌換序號;兌換後可至「最新帳目」查詢交易紀錄,確認里數已成功匯入帳戶。如未於序號有效期間完成兌換者,則視為放棄。相關序號兌換問題,請洽「亞洲萬里通」客服:memberservices@asiamiles.com
    須受其他「亞洲萬里通」條款及細則約束。
  8. 7-ELEVEN 7,000元 / 3,000元虛擬商品卡注意事項:
    • 序號效期 無使用期限
    • 本卡適用台灣地區開立統一超商發票之統一超商門市,支付可開立統一發票之商品/服務(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恕於統一超商門市無法使用商品卡購買菸品及支付代收售業務、受託代銷商品之服務)。
    • 本卡無使用期限,可分次及併卡使用,惟無法重複儲值。本卡採無記名方式發行,包括已使用、被竊、遭盜用、遺失、手機故障等致條碼及卡號無法辨識之情形,恕無法退現、掛失止付或補發。
    • 本卡可透過適用台灣地區開立統一超商發票之統一超商門市、交易明細、統一超商商品卡消費者服務專線查詢餘額。
    • 本卡售出時已開立統一發票,至統一超商門市兌換商品時開立零值交易明細。(零值交易明細僅供核對及退貨使用,恕無法進行發票兌獎)。
    • 統一超商商品卡消費者服務專線:0800-886-711。如有使用上之疑義,請參閱http://www.7-11.com.tw/service/card.asp
    • 於收銀台使用時,手機亮度建議調整至最亮。
    • 本卡卡面記載之金額,已由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公司提供足額履約保證,保證期間屆滿,自動解除全部保證責任。
    • 商品卡限使用於台灣地區開立統一超商(股)發票之7-ELEVEN門市兌換商品及查詢餘額。可支付開立統一發票之商品/服務;非開立統一超商(股)發票之7-ELEVEN門市(異業門市及關係企業)恕無法使用;另因法令限制,商品卡目前暫無法支付代收、代售等 非開立統一超商(股)發票之消費及依據菸害防制法第9條第3款規定 ,恕於本公司門市無法使用商品卡購買菸品。因應IFRS(國際會計準則)及稅法規範,自2013/01/01起遊戲點數卡(含虛擬點數)、宅急便、電信儲值卡(非7-11品牌)、國際快遞(DHL)此四大類業 務,將改為受託代銷商品(所收價款屬代收性質),恕無法以商品卡支付,敬請見諒。依據財政部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自107年三月一日起本公司原開立之紙本發票調整為電子發票以符合相關政府法令規定。
    • 商品卡於7-ELEVEN門市兌換商品時,可併卡及多張商品卡同時使用。恕無法提供多張商品卡餘額合併移轉至一張商品卡。
    • 至門市退貨時需攜帶商品卡及交易明細(或電子發票),金額一律回存商品卡內,恕無法退現金。(註:因商品卡售出時已開立發票予購買者,兌換時為開立交易明細,若持餘額卡與商品卡一併同時消費,無法先扣餘額卡再扣商品卡,結帳時會優先扣除商 品卡之剩餘金額;若商品卡餘額不足支付消費金額,這時則可再搭配餘額卡一併使用。)

個人資料使用同意聲明隱私權條款

台灣三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為保護您(以下稱「立同意書人」)的個人資料,茲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告知有關本公司對於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等相關事項如下,請立同意書人詳閱:
  1. 蒐集之目的:個人資料將作為本活動相關之聯繫目的,並作為本公司在台灣地區提供會員專屬活動或優惠訊息之用。
  2. 個人資料的類別:姓名電話號碼、E-MAIL、居住地址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立同意書人個人之資料。
  3. 本公司將自行或委託第三人,於蒐集目的範圍內使用立同意書人提供之個人資料。
  4. 立同意書人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就立同意書人的個人資料向本公司:
    • 請求查詢或閱覽
    • 製給複製本
    • 請求補充或更正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 請求刪除但因本公司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需者,本公司得拒絕之。

*台灣三星保留活動變更修改終止之權利。